重慶市黔江區財政局關于持續深化政府采購改革優化營商 環境有關事項的通知
黔財采〔2022〕14號
重慶市黔江區財政局關于持續深化政府采購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區屬各國有企業,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發〔2022〕2號)工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禁止設置隱性門檻
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不得要求投標供應商在本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禁止對外地企業設置隱性門檻和壁壘。
二、不得排斥潛在競爭者
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不得通過劃分企業等級、增設證明事項、設立項目庫、注冊、認證、認定等非必要條件排斥潛在競爭者。
三、簡化資格條件審查
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不再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等證明材料。
四、確認電子證照、電子簽章應用
供應商在政府采購領域提供的在線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簽章,采購人、區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予以確認。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重慶市黔江區財政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