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關于公布實施重慶市黔江區“交地即領證”“交地即開工”(四證聯發)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
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關于公布實施重慶市黔江區“交地即領證”“交地即開工”(四證聯發)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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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行政審批效能,全力推動建設項目(特別是入駐園區的產業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投用,形成更多的實物工作量,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69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41號)等文件要求,我區已擬定《重慶市黔江區“交地即領證”“交地即開工”(四證聯發)實施方案(試行)》,現予以公布實施,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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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慶市黔江區“交地即領證”“交地即開工”(四證聯發)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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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
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代章)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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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重慶市黔江區“交地即領證”“交地即開工”
(四證聯發)實施方案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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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為建設項目服好務,為工程建設領域改革添磚加瓦,為審批效能提速增效,特制定該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改革創新,全力推動建設項目(特別是入駐園區的產業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投用,形成更多的實物工作量,為穩投資、穩增長、穩預期,助推經濟社會平穩運行提供有力支撐,落實建設項目“交地即領證”“交地即開工”工作。
二、適用范圍
黔江區內已簽訂投資協議的社會投資一般工業、倉儲項目。
不包含以下項目:1.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或者技術難度特別復雜的項目;2.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項目;3.按規定需消防設計審查的特殊建筑工程。
三、工作內容
(一)“四證聯發”定義
項目單位確定建設內容后,各審批部門依申請對項目開展模擬審批,在項目依法取得土地并繳納規費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四證聯發”。
(二)審批流程
審批流程分為模擬審批和正式審批兩個階段。
階段一:模擬審批:
1.企業承諾。建設單位向區工程審批大廳提報“四證聯發”申請承諾書。
2.聯合預審。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接件后,迅速組織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文化旅游委等部門召開聯審會議,就項目是否符合“四證聯發”條件進行會商。對符合模擬審批條件的分別向申請單位和相關審批部門出具《“四證聯發”告知書》;對不符合模擬審批條件的,告知申請單位暫緩進入模擬審批程序并說明原因。
3.模擬審批。區發展改革委(區國動辦)、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水利局、區文化旅游委等各部門接到《“四證聯發”告知書》后,組織開展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圖審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模擬審批(工業、倉儲項目總建筑面積大于1萬平方米時需進行人防審查)。對拿地文件為重點審查要件的行政許可事項,先行對已有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對拿地文件為非重點審查要件的行政許可事項,對已有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核審查。對工程報建各環節實行并聯審批,各并聯審批事項涉及前置條件的,審批部門應視同已取得,先行開展模擬審批。此階段園區內項目,由正陽工業園區管委會牽頭指導建設單位同步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環評、安評、能評、考古勘探、文物保護、水保、規劃、建設等相關評估評價(我區已開展區域評估的,應首先運用區域評估成果)和報批預審工作;園區外項目,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指導建設單位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在項目正式開工前完成審批。
模擬審批不出具正式審批文件,各審批部門按現行審批要求,先行開展批前公示、出具模擬審批意見,并指導企業完善相關申請材料。
階段二:正式審批。
1.四證聯發。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在簽訂出讓合同后,申請單位及時準備申報資料,按規定交納各項規費,向審批部門提出正式申請。經審查符合相關法定條件的,審批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涉及批前公示的,若批前公示期間無異議,直接核發許可;若批前公示期間有異議,處理無異議后核發許可。
2.特殊情形。已通過模擬審批的項目,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重新報批:
①項目建設地點或用地范圍發生變更;
②項目總投資以及建設規模等發生重大變更;
③公示期間收到有效反饋意見影響作出行政許可的;
④施工圖與規劃審批方案、規劃許可證不符的;
⑤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的。
3.懲戒機制。建設單位未按照要求落實“四證聯發”申請承諾書內容,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刻終止“四證聯發”審批服務程序;失信行為信息由相關部門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同步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四、申請材料
1.申請書各1份(不動產登記申請、交地申請、工程規劃許可申請、施工許可申請);
2.身份證明材料:單位營業執照(驗原件,由受理人員復印留底)、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收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由窗口人員讀取身份證原件信息留底);
3.出讓價款交款憑據及完稅憑證:出讓金繳款發票或劃撥成本繳款票據復印件1份(驗原件)、完稅憑證(收原件);
4.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圖紙(原件1份、矢量電子圖1份)(設計圖紙需包含設計說明、總平面圖、各層平面圖、剖面圖、各朝向立面圖,以及必要的彩色渲染效果圖、鳥瞰圖、分析圖等;需包含《建設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書》《建設工程建筑面積及計容建筑面積明細表》;規劃條件函載明需要提交三維仿真模型的項目,設計圖紙還應包含三維仿真建筑精模電子資料);
5.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協議書部分;
6.施工圖技術審查意見;
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承諾書》《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辦理承諾書》(原件各1份)。
本《方案(試行)》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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