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總林長辦公室關于印發《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使用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黔江區總林長辦公室
關于印發《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使用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同時,做到集中扶持和補助規模以上經營主體,實施過程中做到針對性和精準性,確保政策資源精準,聚焦關鍵領域和重點對象;做到程序和標準公開公正,避免發生弄虛作假情形。
附件: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使用方案
重慶市黔江區總林長辦公室? ? ? ? ? ??
2024年9月21日? ? ? ? ? ? ? ? ?
(聯系人:謝德兵,聯系電話:18166539767)
附件
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使用方案
為科學合理妥善使用林長制督查考核獎勵資金,實現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全面推進林長制工作,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鼓勵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扶持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發展林業產業、提升森林質量,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使用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推行林長制,明確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目標責任,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積極穩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創新,增強生態保護和林業發展內生動力,充分發揮森林多種功能,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推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努力實現生態美、百姓富的有機統一。
二、獎補范圍和對象
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主要獎補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發展蠶桑、油茶、林下經濟(林藥、林菌、林花)等林業適度規模經營;獎補集體經濟組織、林業企業、家庭林場、專業大戶、林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多種類型的新型林業經營主體,開展多種形式合作與聯合,完善與林農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林農增收;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優先獎補規模大、效益好、帶動強的經營主體,獎補資金總額以籌集的180萬元為限。
三、獎補額度和申報條件
按照蠶桑類、油茶類和林下經濟類(林藥、林菌、林花)分類制定獎補額度和申報條件。
(一)蠶桑類
1. 獎補額度
按10000元/戶補助。
2. 申報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2021-2023年連續養蠶3年,2024年產繭80擔、售繭產值20萬元及以上(本方案中,“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畝桑年綜合收益5000元以上。
(2)桑園規模50畝以上,辦理特色經濟林收益權證。
(3)帶動用工5個以上,其中脫貧戶1名以上。業主為脫貧戶的優先支持。
(4)開展桑園(大棚)間作(間養)示范。
(二)油茶類
1. 獎補額度
畝產油茶鮮果300kg以上,1000kg以下,按15元/畝補助;畝產鮮果1000kg以上,按30元/畝補助。
2. 申報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種植地塊符合耕地保護政策。
(2)相對集中連片,種植面積大于100畝,持續開展管護。
(3)辦理特色經濟林收益權證或林地流轉經營權證。
(三)林下經濟類(林藥、林菌、林花)
1. 獎補額度
林藥:林下種黃精(含黃精、多花黃精、滇黃精等),按1000元/畝補助;林下種天麻,按1500元/畝補助。
林菌:林下種羊肚菌,按1500元/畝補助;林下種姬松茸,按1500元/畝補助。
林花:林下種植珠蘭花,按1500元/畝補助;同一業主在一個鄉鎮連片種植50畝以上100畝以下的示范基地額外獎勵5萬元,100畝以上示范基地額外獎勵10萬元。
2. 申報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辦理特色經濟林收益權證或林地流轉經營權證。辦理林地經營權證或林地收益權證。
(2)林下種植需相對集中連片,且種植面積、密度、產量等指標達到規定要求。
黃精(含黃精、多花黃精、滇黃精等):種植規模達10畝以上,每畝種植不少于2000株,種苗苗齡需2年生(含2年生)以上,塊莖苗需有塊莖2節和正常芽頭1個以上,成活率≥85%。
天麻:種植面積達2畝以上,每畝有效種植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每平方米鮮產量不低于5kg。
羊肚菌:種植面積達10畝以上,畝產量達150kg以上。
姬松茸:種植面積達10畝以上,畝產量達1500kg以上。
珠蘭花:種植面積達10畝以上,每畝種植不少于2000株,成活率≥85%。
林下種植品種不在上述范圍之內的,種植密度達到國家、市級等相應的林下種植技術規程最低要求,種植面積10畝以上。
(3)申報對象不得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人、安全生產黑名單、涉黑涉惡等。
(4)年度新增項目,已納入財政補助的項目不得申報,同一地塊不得多品種重復申報。
四、申報程序
(一)申請。符合獎補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林業企業、家庭林場、專業大戶、林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多種類型的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可于2024年11月10日前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并提供承包合同、流轉合同、林權權屬證書、(屬于自然人的)身份證證明、(屬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營業執照、合作社章程等。
(二)初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經營主體申報材料后,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初審工作,并簽署初審意見后,將符合獎補條件的申報材料報送區林業局。
(三)核查。區林業局在鄉鎮街道初審意見和申報材料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組織完成實地核查工作。
(四)公示。核查后,將核查結果在經營林地進行張貼公示及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五)兌現。區林業局于2024年12月10日前根據核查結果兌現獎補資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林業局要加強此項工作的督查指導,統籌協調宣傳發動、獎補申報、核查、兌現。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鼓勵林地流轉,推動林業適度規模發展,扶持一批新型林業經營主體。
(二)強化宣傳發動。大力宣傳全面推進林長制、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宣傳林地流轉,推動林業適度規模發展,扶持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的重要作用和具體舉措;宣傳發展林業產業、促進農民就業增收、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綠色發展的經驗和成效;及時總結和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和先進典型。
(三)嚴格審核檢查。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申報單位(人)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鄉鎮街道、區林業局要嚴把審核關,嚴守評定紀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