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特困救助供養辦理指南
重慶市黔江區特困救助供養辦理指南
政策名稱 |
特困人員認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
政策依據 |
《民政部關于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21〕43號)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通知》(黔江府發〔2017〕3號) 《重慶市民政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渝民〔2018〕135號) |
申請條件 |
具有黔江區戶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一)無勞動能力; (二)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無勞動能力: (一)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四)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生活來源: 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生活來源。 法定義務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無履行義務能力: (一)特困人員; (二)60周歲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三)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四)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五)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六)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
救助供養標準 |
根據《重慶市民政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渝民發〔2024〕9號),重慶市現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月975元。全護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半護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全自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自2024年1月起,全自理照料護理補貼納入統籌用于購買服務等,不再發放給個人)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隨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消費水平變化和基本生活必需品物價指數變動動態調整。 |
辦理流程 |
一、申請和受理 二、家庭經濟狀況調查 三、審核確認 四、報區民政局備案 五、發放證書和救助金 |
申請材料目錄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復印件; 2、重慶市特困人員供養申請書; 3、家庭收入、財產和支出狀況的有效證明材料; 4、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書; 5、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
網辦方式 | “重慶救助通”微信小程序--申請社會救助 |
聯系方式 |
黔江區民政局。地址:黔江區城西街道彩虹路237號,電話:023-79228164 |
辦理地址 |
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