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給付辦理指南
重慶市黔江區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給付辦理指南
政策名稱 |
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給付 |
政策依據 |
《財政部 民政部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財社〔2014〕113號) |
辦理部門 | 黔江區民政局,各鄉鎮街道 |
申請條件 |
具有重慶市戶籍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對象中年滿60周歲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體包括:肢體、智力、精神、視力四類一、二級重度殘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癱瘓臥床不起6個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慶市戶籍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對象中的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上述補貼對象符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補貼。 |
補貼標準 |
根據《重慶市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實施辦法》要求,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齡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均為每人每月200元 |
申請材料目錄 |
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給付: 1、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低保證(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原件及復印件; 2、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醫院診斷證明、殘疾人證(第二代)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填寫《重慶市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申請審批表》; 4、委托代理人申請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給付: 1、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低保證(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重慶市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申請審批表》; 3、委托代理人申請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辦理流程 |
1.申請。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審核和公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材料后,應派工作人員入戶調查(對重病失能老年人,可邀請醫療衛生機構參與調查,對失能狀況進行評估)并組織民主評議,將評議結果在申請人戶籍所在村(社區)或所在供養機構公示7天。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村(居)民委員會或所在供養機構在申請審批表上注明公示結果。經審核和公示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上報區縣(自治縣)民政局。? 3.審批。區縣(自治縣)民政局對收到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批準,并將審批結果反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 4.動態管理。對象不再符合補貼條件或死亡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時報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核準后,從次月起停發養老服務補貼。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9:00—12:30,14:00—17:30 |
咨詢電話 |
黔江區城西街道彩虹路237號區民政局,023-79228298 |
辦理地址 |
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