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關于開展社會組織2024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黔江民政〔2025〕5號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關于開展社會組織2024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民政部《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黔江區民政局將于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對全區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社會組織)開展2024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
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及時通知主管的社會組織,指導、督促其按規定要求和期限填報年檢材料,對社會組織填報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作出初審結論。社會組織要如實填報年檢材料,確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將符合條件的全部年檢材料報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后報送我局(直接登記和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請直接將年檢材料報送我局)?,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凡2024年6月30日前經區民政局(以下簡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批準登記成立的所有社會組織,均應參加本次年檢。
二、年檢內容
本次年檢,主要是對社會組織2024年度遵守憲法和法規政策、黨建工作、履行法人治理、機構管理、人事和財務管理、業務活動、收費情況、評比表彰、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公益活動、參與鄉村振興等年度專項工作完成情況、信息公開、涉外活動、自身存在的風險隱患及防范化解措施等方面事項進行檢查,具體內容詳見《社會團體年度工作報告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工作報告書》(以下簡稱《工作報告書》)。
三、年檢時限
2025年6月30日是各社會組織完成網上填報和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后(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和已完成深化脫鉤的行業協會商會無業務主管單位初審環節)向我局報送紙質文本的截止時限。2025年6月30日后,網上年檢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本次年檢。
四、年檢方式和程序
(一)年檢方式
本次年檢采取網上填報-登記管理機關網上初審—打印《年度工作報告書》—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直接登記的除外)—登記管理機關審核、公示、辦結、公告等方式進行。
(二)年檢程序
1.網上填報信息。
登錄“重慶市民政局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s://mzj.cq.gov.cn)→在首頁左下部“我要辦”中點擊“社會組織年檢”→進入“‘渝快辦’統一身份認證系統”進行登錄(按照網頁提示要求注冊賬號)→登錄后自動跳轉至“重慶民政綜合業務管理平臺”。進入“重慶民政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后,選擇左側“年檢信息”并選定“2024年度檢查任務”,點擊“填寫年檢信息”,進行年檢報告書填寫(提交前可多次填寫、修改并保存,提交后不可再進行修改)。
2.登記管理機關網上審查填報材料。
登記管理機關對各單位填報的《工作報告書》進行網上審查,符合要求后予以審查通過。
3.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年檢初審。
參檢單位應備齊《工作報告書》等年檢相關材料,及時報送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年檢初審,經簽署審查意見和加蓋印章后,完成年檢初審。
4.登記管理機關審核辦結年檢。
參檢單位持相關有效證書材料,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待登記管理機關審核并對擬作出的年檢結論公示后,辦結本次年檢。
特別提醒:各社會組織應認真填寫《工作報告書》,要仔細看清相關欄目的要求及注釋事項,填報過程中未提交給登記管理機關前可進行修改,但每次退出時須點擊“保存”按鈕,避免已填寫數據丟失。
五、年檢結論
區民政局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對各參檢對象報送的年檢材料進行審核審查,確定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對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會組織,將進行為期3個月的整改,整改后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整改報告,登記管理機關對整改結果進行評定并出具意見。對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按規定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將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規定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標準分別如下:
(一)社會組織內部管理規范,嚴格按照章程進行內部治理和開展活動,未發現存在違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行為,年檢結論確定為合格。
(二)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情節較輕的,年檢結論確定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
1.應建未建黨組織的;
2.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或章程核準,未按要求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
3.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的;
4.社會團體2024年度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設置比例不合理的;
5.無特殊情況,未按章程規定按期換屆的;
6.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具備法律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基本條件的,包括沒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年末凈資產為負數等情形的;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
7.無固定住所或必要活動場所的;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違反或超出章程規定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的;
8.2024年度未正常開展業務活動的;
9.負責人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超齡、超屆任職的,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負責人備案的;
10.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或負責人少于三人的;
11.未按規定設立或者管理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
12.會費標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存在違法違規收費行為的;
13.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侵占、私分、挪用社會組織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
14.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或資金、資產使用存在違規情形的;
15.違反規定舉辦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
16.社會團體會員數未達到法定最低數量、或無固定辦公住所、或無專兼職工作人員、或凈資產低于注冊資金等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社會團體法人基本條件的;
17.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分支機構的;
18.年度工作報告書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19.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或者未按照登記管理機關要求對問題進行整改的;
20.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
21.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核準備案的;
22.受到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
23.業務主管單位年檢初審意見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24.各級黨政機關、各級黨組織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形;
25.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與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
26.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行為的;
27.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社會組織章程行為的。
(三)社會組織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如發現社會組織存在以上行為,年檢結論不合格,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社會組織年檢擬定結論將在“黔江區人民政府”官網民政局網頁分批次進行公示,公示后確定的年檢結論將在“通知公告”欄目分批次進行公告,請各社會組織及時關注。
六、書證材料
(一)2024年度《社會團體年度工作報告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工作報告書》(一式三份,雙面打印成A4規格紙質文本),直接登記社會組織和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無業務主管單位初審環節,年度工作報告書一式二份?!渡鐣F體年度工作報告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工作報告書》應齊備法定代表人簽字、社會組織印章,具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應出具業務主管單位初審結論、加蓋印章;
(二)《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如需更換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請一并提供原登記證書正副本);
(三)2023年度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在年度《工作報告書》中對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的整改事項的整改落實情況作專項說明。2023年度年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單獨提供整改報告,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核蓋章(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社會團體,須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未參加2022、2023年度檢查的社會組織,須在年度《工作報告書》中作專項說明。
(四)登記管理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補充說明材料等。
七、年檢結果公告及行政處罰
為提升公眾對社會組織監督的透明度,登記機關將于8月30日前采取分批次方式,在黔江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民政局官方網頁向社會公告社會組織2024年度年檢結論。同時,對年檢不合格的社會組織和未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八、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接受年度檢查是社會組織的法定義務。年檢結論關系到社會組織的社會信用、稅收優惠、評估等級、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稅前抵扣資格認定等重大權益,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高度重視年檢工作。各業務主管單位要切實履行主管職責,做好年檢初審,并及時將本通知發送到所屬各社會組織,認真指導和督促社會組織于6月30日前將經審查同意的相關材料報送到登記管理機關。各社會組織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確定的方式、程序和要求,如實填報年檢材料,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本次年檢;如網上填報內容與紙質報送材料不一致,將作為虛假填報情況處理;凡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年檢的社會組織,將被視為“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并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
為提高年檢實效,我局將通過抽查審計、實地檢查、書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對社會組織年檢材料所涉事項進行抽查核實,并結合核實結果和日常管理中發現的問題情況,綜合研究確定社會組織2024年度年檢結論。對虛假填報及未按時報送年檢材料的社會組織,我局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二)行業協會商會應按規定將年度工作報告向全體會員公開,接受會員的監督。各社會組織在參加年度檢查過程中對相關業務和遇到有關問題,可咨詢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和慈善事業促進科(法治科),聯系人:冉義現、曾怡捷、曾賢容,聯系電話:023-79228308,辦公地點:黔江區城西街道彩虹路237號區民政局405室。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