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區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267號提案的答復函
陳江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對充電寶市場進行管理的建議》(第267號)》收悉,經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共享充電寶行業作為一種新型的商業模式,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諸多便利,因此有“加油站”之稱的充電寶快速搶占市場,在人員密集的場所,間距約30米至50米均布置一個站點。由于市場上共享充電寶行業進入門檻較低,市場中的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使用過程中極易引發安全問題。我局歷年來高度重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通過采取規范提升、專項治理、隱患排查、案件查處等措施,切實加強共享充電寶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標準,并要求網絡入駐代理商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機制,對問題產品進行及時召回與維修,有力保障市民放心消費、安全消費。目前,我區共享充電寶份額占比較大的有美團、搜電等平臺,其中美團、搜電兩個平臺共計1500余個站點,代理商共計20余家,2023年以來兩個平臺的營業總額達1200余萬元。
二、工作情況
通過對入駐我區的美團、搜電等經營平臺開展現場調研,并采取走訪、座談、現場查看站點等方式,切實規范共享充電寶行業經營行為,推動轄區內共享充電寶市場安全有序。
一是關于共享充電寶的品質和安全問題。當前,個別共享充電寶品牌存在產品質量和服務良莠不齊的現狀,影響了整個行業健康發展。在日常監管過程中,我們要求共享充電寶企業要關注安全,突出質量管理,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大抽檢力度,加強對流通領域充電寶的日常監督檢查,對充電寶虛假標注容量、銷售“三無”產品等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切實筑牢安全防線,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消費者手中,全力消除消費安全隱患,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二是關于數據隱私安全隱患問題。大多數共享充電寶在使用過程中不需要收集和處理用戶個人信息及使用數據,僅支持電力傳輸,因此常規充電寶設備無法獲取手機內的任何信息。針對技術上存在著通過充電寶竊取數據的可能性,我們通過大力開展宣傳引導等方式,提醒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若遇到“是否允許連接至本臺設備”的彈出窗口或者有其它異樣的特殊要求時,消費者要及時和服務代理商反饋或向相關職能部門投訴,有效避免個人信息泄露風險發生。我局已與經信、商務、消防和公安等單位建立協作機制,在處理投訴舉報時各單位協同配合,積極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推動信息共享、 聯合調研、聯合辦案等工作機制不斷健全完善。
三是關于共享充電寶行業的設備布局和租借計費問題。我區的共享充電寶站點布局在商圈較為密集,但在城鄉結合部布局較少,接下來共享充電寶經營單位將結合消費者需求加強站點規劃,切實保障消費者需求。從市場上隨機抽查情況看,目前我區租借共享充電寶計費標準主要為3至4元/小時,24小時30元封頂,總封頂99元,押金99元,均支持免押服務。我局結合“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宣傳活動,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并抓好新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貫徹落實,全力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們將切實發揮激發消費活力,優化消費環境主力軍作用,協同區級相關部門單位營造消費者權益保護同頻共振、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一是加強執法檢查,及時受理相關投訴舉報,適時發布消費提示警示,宣傳和普及充電寶知識,幫助消費者提升識別能力,助力消費者在充電寶市場中甄別安全可靠的產品。二是抓實主體責任,督促美團、搜電等第三方網絡服務平臺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對入駐充電寶品牌的技術研發和產品創新,提高產品安全性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此復函已經潘東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填寫在回執上寄給我們,以便我們進一步改進工作。
重慶市黔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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