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區長質量管理獎的流程?
凡符合申報獎勵條件的企業、應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向評選委員會辦公室提交下列書面材料(區長質量管理獎申報表,卓越績效自我評價報告和有關證明材料),區政府審批通過后,由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在區級主要媒體上向社會公示獲獎名單,若公示無異議,予以表彰獎勵。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