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區長質量管理獎如何進行監督管理?
獲獎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評選委員會辦公室核實,評選委員會審議,報請區政府審批后,撤銷其榮譽稱號,收回獎牌、證書和獎金,并在媒體上予以公布。
(一)弄虛作假,或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區長質量管理獎的;
(二)在各級監督抽查工作中,發現產品嚴重質量問題的;
(三)發生重大質量、環境責任事故和較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四)企業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且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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