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區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辦法》解讀
《重慶市黔江區區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4年11月18日經五屆區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1月19日正式印發。為便于社會公眾廣泛知曉《辦法》內容,正確理解執行,現對相關政策作出如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對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保護和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2022年7月4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重慶市烈士紀念設施分級保護管理辦法》(渝府辦發〔2022〕76號),要求各區(縣)完善烈士紀念設施分級標準和申報審核公布程序,規范烈士紀念設施修繕、保護和管理。目前,全區共有烈士紀念設施34處,其中區級烈士紀念設施1處,未確定保護級別的33處,亟須制定出臺相關制度,規范烈士紀念設施修繕、保護和管理。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有6條,主要包括申報對象、所需材料、評定標準、申報程序等。
(一)區級烈士紀念設施申報對象有哪些?
烈士紀念設施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紀念緬懷英烈專門修建的烈士陵園、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墻、紀念堂館、紀念碑亭、紀念塔祠、紀念塑像、紀念廣場等設施。黔江區境內為紀念在各個歷史時期發生在我區的重大事件、重要戰役和革命斗爭中犧牲的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紀念設施;為紀念在我區有重要影響的著名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紀念設施;安葬烈士較多或設施規模較大,“褒揚英烈、教育后人的紅色主陣地作用”功能發揮較好的烈士紀念設施均可申報。
(二)申報區級烈士紀念設施需要哪些材料?
烈士紀念設施基本情況;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情況;烈士紀念設施建設批準相關材料和維修保護情況;土地使用權屬(不動產權屬)和保護范圍證明;褒揚教育作用發揮情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三)區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標準是什么?
烈士紀念設施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和保護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將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或有專項經費保障;烈士紀念設施有確定的使用權屬,規劃布局合理,莊嚴肅穆,整潔清凈;充分發揮“褒揚烈士、教育群眾”的作用,經常性開展祭掃活動和主題活動;近三年內未發生違規違紀問題。
(四)區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需經過哪些程序?
一是自評申報。符合申報區級烈士紀念設施條件的,由烈士紀念設施管理單位按有關規定收集相關材料并進行自評。自評合格的以書面請示形式向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提出申請。
二是材料初審。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對區級以下烈士紀念設施管理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三是勘察考評。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宣傳、文化旅游、黨史研究等部門以及檢察機關進行實地勘察考評。對經評審和考察后認為達到區級烈士紀念設施條件的,提出相應擬辦意見,并在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的,向區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批準。
四是審批公布。批準為區級烈士紀念設施的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公布。
五是報請備案。批準公布后二十個工作日內,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報請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