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生育政策
1.我國三孩生育政策從何時開始執行?
從2021年6月起執行。
2.國家對三孩政策如何規定?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3.新修訂的《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2021年11月25日起執行。
4.我市三孩生育政策如何規定的?
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已經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經鑒定為殘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
5.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幾個孩子,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要合并計算嗎?
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3個孩子,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不合并計算。
6.目前,我市產假如何規定的?
我市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八十天。
其中國家規定的產假是:女職工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因此重慶女職工產假實際為:
第一、順產一孩產婦:產假是:98天+80天=178天;
第二、難產一孩產婦:產假是:98天+15天+80天=193天;
第三、多胞胎順產產婦:產假是:“98天+(N-1)*15”天+80天;
第四、多胞胎難產產婦:產假是:“98天+(N-1)*15+15”天+80天。(注:N表示孩子數量)
7.女職工流產產假如何規定的?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其中,患宮外孕的,產假為30天(《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規定);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8.我市育兒假如何規定的?兩種育兒假可以同時享受嗎?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職工,在產假或者護理假期滿后,經單位批準,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兒假至子女一周歲止,或者夫妻雙方可以在子女六周歲前每年各累計休五至十天的育兒假。
以上兩種育兒假不可以同時享受,只能二選一。
9.育兒假是否包括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
育兒假包含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
10.一個家庭中有兩個及以上6周歲以下的孩子,育兒假是否可以疊加使用?
育兒假不可以疊加使用。
11.育兒假當年沒休完,是否可以轉至下一年休?
育兒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
12.領養的子女是否可以享受育兒假?
依法領養子女的夫妻,其領養子女年齡未滿六周歲,同樣可以依法享受育兒假。
13.育兒假是否受行業限制?
育兒假不受行業限制,只要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工作的職工均可以依法享受。
14.育兒假是否可以分開休?
休假方式由單位確定。
15.我市護理假如何規定的?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
16.護理假是否可以分開使用?
護理假原則上應當連續使用(單位同意的除外)。
17.護理假是否包括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
護理假包括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