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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黨政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主要負責黨委政府綜合協調、文秘等工作。
二、黨群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主要負責黨的建設、紀檢、宣傳、統戰、法制、武裝、編制、人事、民宗僑臺、群團等職責。
鄉級增設:紀檢由紀委副書記、宣傳由宣傳干事、武裝由武裝干事、編制人事由組織干事、群團由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婦聯副主席具體承擔相應職責。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掛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主要負責經濟發展規劃、農村經營管理、經濟社會統計、扶貧開發等職責。
鄉級增設: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危舊房改造及“五改”等職責。
四、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掛衛生健康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主要負責民政、教育、衛生、計生、老齡事業、文化、體育、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職責
鄉級增設:國家衛生區鞏固等職責。
五、平安建設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主要負責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和處理邪教、承擔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檢查、風險防控、信息報告、法規宣傳、許可現場核查和農村家庭宴席備案管理等工作等職責。
鄉級增設:國家食藥品安全示范區創建等職責。
六、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主要負責村鎮規劃、村鎮建設、市政公用、市容環衛、環境保護、電力、通訊、郵政等職責。
鄉級增設:市級衛生鄉、市級生態文明鄉創建、土地復墾等職責。
七、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主要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管理等職責。
八、人大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做好人代會、主席團會的相關服務。
九、財政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主要負責財政收支、預決算、總會計、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級財務管理、審計、稅收等職責。
十、農業服務中心
(一)宗旨
推廣農業技術,促進農業農村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承擔農技、農機、水產、水利、林業、畜牧、產業化發展、電子商務的發展及管理、集體經濟、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技術推廣、信息、資源環境保護、災害防治等服務工作。
(三)具體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
1.承擔農業經濟管理,農村重大改革與發展,村社聯營專業合作社管理和服務,土地流轉,生態環境保護,森林防火、管護,林業綠化,退耕還林核實驗收、申報,植樹造林,野生動植物保護。
2.傳統產業的發展。
3.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落實河長制相關工作,水資源保護;農村道路建設與管護。
4.農業、畜牧、漁業水產等的技術推廣與服務,農機補貼等工作。
5.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提供互聯網+銷售技術服務,鄉鎮企業服務。
鄉級增設:承擔山地特色高效農業基地建設指導工作。
十一、文化服務中心
(一)宗旨
組織群眾文化活動,繁榮群眾文化事業。
(二)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承擔書報刊借閱、時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藝演出活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公共文化資源配送和流動服務、廣播電視、體育健身、科普宣傳、青少年校外文體活動等方面的工作。
(三)具體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
1.承擔文明城市創建,鄉村文化繁育。
2.組織群眾文體活動及文體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文藝演出活動;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傳承、保護,文物保護和發展;農家書屋、文化電臺等免費開放管理服務;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設施網絡,推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公共文化資源配送和流動服務;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廣播電視服務。
3.體育健身,科普宣傳教育,科技培訓和青少年校外文體活動。
4.指導村(社區)文化室(文化大院等)和農民自辦文化組織建設,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娛體育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身體素質和文化素養,協調推動各村(社區)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
鄉級增設:承擔全國文明城區創建工作。
十二、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
(一)宗旨
為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提供服務。
(二)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承擔城鄉勞動者的就業指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以及流動人口的就業服務,落實就業政策;承辦養老保險、工傷、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業務;承擔城鄉低保事務性工作。
(三)具體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
1.承擔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受理、初核、轉報等工作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2.城鄉勞動者等公共就業服務,城鄉人才服務和管理。
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優撫救濟、特困人口醫療救助和五保供養,為保障對象提供基本養老服務、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維護農民工、困境兒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難群體權益等基本社會服務;民事代辦等服務工作。
十三、退役軍人服務站
(一)宗旨
服務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
(二)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承擔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服務、幫扶和接訪等工作。
(三)具體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
1.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服務、援助和幫扶。
2.合理反映、收集、處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訴求和矛盾糾紛排查等工作。
十四、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一)宗旨
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具體承擔依法授權或委托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三)具體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
1.承擔依法授權或委托領域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環境保護、衛生計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場監管、城鎮管理等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
2.國土資源管理監管按現行體制運行,與區級部門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
3.開展市場監管一般性案件的查處等執法工作,負責與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共同開展轄區內市場監管執法工作。
4.負責與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共同開展轄區內市場監管執法工作
鄉級增設:承擔“十亂”行為整治工作。
十五、特色產業服務中心
(一)宗旨
(二)鄉級設置:發展特色產業,服務脫貧攻堅。
(三)主要職責任務
鄉級設置:水產、高山蔬菜、中藥材等特色產業,特色農產品品牌打造、農產品加工及市場拓展等工作。
(四)具體職責任務
鄉級設置:
1.擴大優勢產業規模,引導小農戶從分散生產轉向有組織有規模生產,促進農民增收,進一步調整品種結構,優化產業布局,培育龍頭產業,加快構建我鄉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2.發展特色產業。主抓水產、老鷹茶、中藥材、高山蔬菜等特色農產品生產及管理工作。
3.承擔鄉村振興戰略行動牽頭工作。
十六、鄉村建設服務中心
(一)宗旨
區級設置:開展鄉村建設服務,助推美麗鄉村建設。
(二)主要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承擔城鎮建設、規劃、環境整治、項目服務等工作。
(三)具體職責任務
區級設置:
1.承擔美麗城鎮建設工作,城鎮規劃、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等服務性工作。
2.區級重點旅游服務、鄉村旅游服務工作;旅游規劃建設項目申報及代辦、協辦服務;參與旅游項目建設與管理;旅游資源普查和相關保護工作;旅游資源、旅游政策咨詢,旅游宣傳營銷;旅游便民惠民服務;旅游糾紛調處等工作。
3.招商引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服務、協調等相關工作。
4.負責產業發展有關的征地拆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