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政策解讀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現就我區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關事項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于2018年12月29日經重慶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第二次修訂,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條明確“其他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并向社會公布”。黔江區現施行的《通告》為2021年 1月13日發布的黔江府發〔2021〕5號,因社會經濟發展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需對《通告》內容予以修改并以區政府名義向社會發布,重新明確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和場所,確保人民群眾的知情、參與和管理及政府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二、制定依據
1、《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
2、《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三、主要內容
《通告》從9個方面對煙花爆竹禁放區的劃定進行闡述和規范。
第一部分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一是城東街道、正陽街道全域;二是城西街道:西山社區、水井灣社區、迎賓社區、塘坊社區、大莊社區、冊山社區、洞塘社區1、2、3、5組;三是城南街道:沙壩社區、黑山社區、山臺山社區、南溝社區、南家社區、青坪社區、恩澤苑社區、菱角社區、香水社區、一心社區、牛郎社區(青杠工業園區范圍);四是舟白街道:路東社區、武陵山社區、五臺社區、叢山村、舟白社區3、4、6、7組、縣壩社區5組;五是馮家街道:漁灘社區東外環高架橋沿線靠正陽城區區域;六是濯水鎮濯水社區3、4、5、6、7組及風雨廊橋區域;七是中塘鎮興泉居委9、10、11組。
第二部分明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點,包括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重要軍事設施、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橋梁、隧洞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密集公共場所和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等重要場所。
第三部分強調在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禁止生產、儲存和經營煙花爆竹。
第四部分是對非法行為的禁止性規定。
第五部分明確允許專營銷售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規格以及禁止銷售和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規格。
第六部分強調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第七部分是對單位、個人遵守通告的自覺要求,及對違反通告的責追究。
第八部分明確公民舉報違反本通告舉報途徑和舉報電話。
第九部分明確施行時間。
四、政策解讀及舉例說明
(一)與原通告相比,作了哪些修改?
解讀:1、新增禁放區域:正陽街道團結社區3組、4組;城南街道菱角社區及牛郎社區(青杠工業園區范圍);舟白街道五臺社區、叢山村、舟白社區3、4、6、7組、縣壩社區5組;馮家街道漁灘社區東外環高架橋沿線靠正陽城區區域;中塘鎮興泉居委9、10、11組。
2、縮小禁放區域:城西街道洞塘社區,只有洞塘社區1、2、3、5組為禁放區,洞塘社區4、6、7、8、9組除明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場所外,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二)黔江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