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實施意見
黔江府發〔2013〕11號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鄉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各區屬國有重點企業: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為深入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實現盡早脫貧致富奔小康,根據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意見》(渝府發〔2013〕9號),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圍繞建成渝東南地區中心城市和在渝東南率先實現全面小康的核心目標,堅持以高寒邊遠貧困地區為主戰場,以缺乏基本生存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為重點搬遷對象,以提高貧困人口搬遷比重為著力點,抓住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片區扶貧攻堅和市加快推進易地扶貧搬遷等重大機遇,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大力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著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培育后續發展產業,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加快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努力建成全市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示范區。
????二、工作目標及原則
????(一)工作目標
????2013—2017年,全區完成易地扶貧搬遷3.5萬人。分三年下達計劃并啟動實施,2017年完成階段性任務。其中,2013年搬遷1.4萬人,2014年搬遷1萬人,2015年搬遷1.1萬人。在實際工作中,將根據資金籌集、任務完成、群眾積極性等情況,適時調整年度建設任務,力爭到2017年完成5萬人的搬遷任務。
????(二)建設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群眾主體。通過統籌規劃、政策扶持、基礎配套,有組織、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充分尊重群眾意愿,調動群眾自愿搬遷的積極性、主動性,增強群眾的主體意識。
????堅持因地制宜、因戶施策。綜合考慮搬遷群眾的生存環境、自然條件、經濟能力、勞動技能和生產生活習慣,合理確定搬遷對象和安置方案,對搬遷戶逐戶規劃,采取區別對待的辦法幫助選擇適宜的安置方式,根據搬遷對象貧困程度,分類制定差別化的補助標準,避免一刀切。
????堅持集中資源、合力推進。加強組織協調,整合有關行業和部門力量,動員社會參與,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促進易地扶貧搬遷順利開展。整合易地扶貧、生態移民、扶貧專項、農村危房改造等資金,協調推進易地扶貧搬遷。
????堅持統籌兼顧、注重發展。統籌兼顧“4個1”相對集中居住體系建設,著力提高搬遷對象中貧困人口比例,加強部門協調、優化資源配置,突出遷出區生態環境恢復與安置區配套設施建設,通過支持產業發展、加強技能培訓、拓寬增收渠道,合力解決搬遷群眾增收和發展問題。
????三、搬遷對象及安置方式
????(一)搬遷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貧困農戶,列入易地扶貧搬遷對象:
????1.居住在深山峽谷、高寒邊遠地區,生產生活極為不方便、生存環境十分惡劣的;
????2.居住在地屬重要生態修復保護區,根據規劃必須搬遷的;
????3.居住地的水、電、路、通訊等基礎條件難以完善,建設投資大且效益不好的。
????原則上,符合以上條件的農村建卡貧困戶、低保戶和經鑒定為農村D級危房戶列為優先搬遷對象,搬遷對象中農村貧困人口占比達到70%以上。
????(二)安置方式
????結合我區“4個1”相對集中居住體系實施情況,積極鼓勵引導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相對集中安置,安置方式主要分為四種:
????進城區安置。積極引導有穩定收入來源的易地扶貧搬遷對象自主購房或轉戶進城安置。2013年至2015年,計劃實施進城安置0.5萬人。
????進集鎮安置。鼓勵有條件、自愿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搬遷對象向集鎮、場鎮規劃安置區遷移。2013年至2015年,計劃實施進集鎮安置1萬人。
????進農民新村安置。對繼續從事農業生產的搬遷對象,實行高轉低、遠轉近,進入農民新村安置。2013年至2015年,計劃實施農民新村安置1萬人。
????進特色大院等其它安置。搬遷對象自愿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特色大院自主建房安置以及自愿投親靠友、自行聯系跨行政區、自行采取其它方式安置。屬農村“五保”對象的,主要由民政部門集中安置和供養。2013年至2015年,計劃實施其它安置1萬人。
????四、實施步驟
????(一)摸底調查。由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扶貧搬遷辦”)統籌,區發改委、扶貧辦、城鄉建委分類指導,各街道鎮鄉具體負責,對全區符合易地扶貧搬遷條件的對象進行分門別類調查,特別是要重點摸清農村低保戶、建卡貧困戶、D級危房戶等特殊困難群體底數,全面掌握每一個有搬遷意愿農戶的人口、就業、收入狀況,了解其對搬遷安置、就業意向、土地調整、產業發展的打算,逐戶登記建卡,建立搬遷需求人口數據庫,作為規劃編制和項目實施的重要依據,為有序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奠定工作基礎。
????(二)明確對象。按照規劃任務,本著“堅持群眾自愿、貧困群眾優先”原則,從摸底調查的符合條件人群中選擇確定擬搬遷鄉鎮、村社和人員。搬遷對象必須落實到人頭,按照農村建卡貧困戶、低保戶和D級危房戶優先的原則,通過村民評議、村務公示等形式,建立規劃搬遷人員名冊。年度計劃實施的搬遷對象必須首先從規劃人員名冊中選取,若原規劃搬遷人口不愿或不再實施搬遷的,再從搬遷需求人口數據庫中選取替換。鼓勵和支持自然條件特別惡劣的村(社)或院落整體搬遷。
????(三)規劃選址。本著統籌城鄉、優化布局、節省投資、集約用地、相對集中、規模適度的原則,科學規劃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安置點選址要結合“4個1”居住體系建設,盡量利用現有基礎設施,綜合考慮新農村建設、生產耕作、產業布局、區位條件、地質條件等因素,以重點集鎮、農民新村、特色院落為重點,并鼓勵實施整村(自然村)搬遷。選址要避開城市規劃區和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敏感目標,嚴禁占用基本農田。要切實把好農民搬遷建房統一規劃關和審查批準關,嚴禁在規劃點外建房,嚴控農村“兩違”建筑。集中安置點新選址要由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所在街道鎮鄉初審后,報區“4個1”居住辦召集相關部門會審后實施。
????(四)方案報審。由區發改委、扶貧辦、城鄉建委按市上計劃分別編制易地扶貧、生態移民、財政扶貧、危房改造可研報告(年度實施方案),報市級對口部門審批。可研報告(年度實施方案)審批并落實建設計劃后,由區發改委、扶貧辦、城鄉建委會同區扶貧搬遷辦、財政局下達年度建設計劃。項目街道鎮鄉要依據區上下達的年度計劃編制建設實施方案(包括:規劃選址、用地條件、規模內容、方案設計、基礎設施、產業配套、投資概算、實施管理等)報區扶貧搬遷辦。區扶貧搬遷辦會同區“4個1”居住辦按照“一套總體方案、一次集中會審、一條龍服務”的原則召集相關部門聯合會審,并由相關部門出具有關審批手續。
????(五)組織實施。經審定的項目,要及時啟動建設。各街道鎮鄉作為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責任單位,負責項目質量、安全、進度管理,區發改委、扶貧辦、城鄉建委等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項目資金來源,負責各類項目的建設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竣工驗收。項目完工后,由項目實施單位負責工程自查驗收,區扶貧搬遷辦會同區“4個1”居住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綜合驗收。
????五、配套政策
????(一)資金補助政策。統一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搬遷、專項財政扶貧搬遷和農村D級危房改造的投資補助標準。一是農戶安置房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計劃由區扶貧搬遷辦會同區主管部門下達給各項目街道鎮鄉,其中,農戶建房補助按分類補助標準直補到農戶,集中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按黔江府辦發〔2012〕196號文件補助標準補到街道鎮鄉。其余資金由區扶貧搬遷辦統籌,傾斜用于高寒邊遠地區自然村落整體搬遷或貧困戶占比高的生態扶貧搬遷集中示范點基礎設施及后續產業建設。二是根據搬遷對象、安置條件不同,實行差異化的建房補助標準,農村低保戶、建卡貧困戶和D級危房戶按戶補助30000元,其它農戶按戶補助10000元。搬遷戶不能重疊享受易地扶貧、生態移民、財政扶貧和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政策。三是對特別困難的搬遷農戶,按上述標準享受補助的同時,實行區級部門、街道鎮鄉、重點企業“一對一”對口幫扶搬遷。
????(二)土地房屋政策。一是搬遷戶原宅基地應退出復墾。搬遷騰退的原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優先納入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扣除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后,節約指標作為地票交易或增減掛鉤建設用地指標。二是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必須符合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時建設前需向國土部門申請項目用地預審。集中安置點建設用地的審批按照單獨選址項目審批要求辦理。分散建房符合農房審批條件的,按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審批。嚴禁享受宅基地復墾地票價款補償政策的農戶擅自建房。三是堅持集約節約用地,新建住房盡量占用存量建設用地或低丘緩坡地和荒地,安置房建設人均占地面積按照現行農村建房審批標準不超過30平方米(3人以下按3人計算,5人以上按5人計算)。四是引導搬遷對象利用擬復墾的住宅及附屬設施與農民工戶籍制度改革退出土地中不能復墾的“夾心房”、連體房進行置換,或與區位條件較好、正在申報復墾、質量較好的農房進行置換。五是搬遷對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權不變,鼓勵其自愿流轉或用于參股專業合作組織。六是探索將搬遷戶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復墾后形成地票交易收益中遷出地集體經濟組織所得的部分收益劃撥給安置地集體經濟組織,作為資源占用補償,用于改善安置地生產生活條件和農村基礎設施。對在城區自行購買建筑面積低于120平方米的首套住房搬遷戶,憑所在街道鎮鄉及國土部門的身份認定證明、宅基地退出復墾證明和購房手續免交房屋交易契稅。
????(三)后續發展政策。堅持以穩得住、能致富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著力點,以培育后續產業、促進群眾就業為鞏固搬遷成果的主攻方向,切實加大后續發展扶持力度。一是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各街道鎮鄉要根據安置區規劃,圍繞實現集中安置區生活設施、生產設施、公共服務等配套基礎設施全覆蓋目標,系統策劃項目并在實施方案中一并報審。由區扶貧搬遷辦牽頭,根據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策劃項目,按照“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原則,整合水利、交通、電力、國土整治、農業綜合開發、生態建設等專項資金統籌制定資金籌措方案。二是加大產業發展扶持力度。力爭實現搬遷戶有1項相對穩定的增收項目。對繼續從事農業生產的搬遷農戶,鼓勵安置地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調劑、流轉等方式為其解決適當的耕地,并由區扶貧搬遷辦牽頭,提出整合財政扶貧、民營經濟、鄉村旅游、生豬規模養殖、退耕還林成果鞏固等資金整合方案,幫助安置區打造優質蔬菜、標準果園和優質蠶桑、煙葉、生豬等特色效益產業。對有條件、自愿從事旅游服務業的農戶,鼓勵通過發展“農家樂”或參股農民經濟合作組織形式,發展鄉村旅游,享受旅游服務業發展的有關優惠政策。三是加強就業創業扶持。由區人力社保局牽頭提出安置區搬遷群眾技能培訓計劃,由農業、教育、扶貧等部門具體實施,實行“雨露計劃”、“職教扶貧”政策搬遷對象全覆蓋。鼓勵建設項目優先使用本地搬遷群眾務工,本地企業優先吸納移民就業。支持移民自主創業,通過稅收優惠、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搬遷農戶自主創業扶持力度。
????(四)社會保障政策。搬遷對象享有與遷入地原住民同等政治經濟待遇。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鼓勵進城務工有穩定收入來源的易地扶貧搬遷對象舉家轉戶進城、進集鎮安置,搬遷對象除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政策外,享受農民工戶籍制度改革政策賦予的社會保障、公租房配租、職業教育與就業培訓、子女入學、中職就學免費等相關待遇。農村“五保”對象享受民政集中安置和供養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另行文)。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發改委,負責易地扶貧搬遷日常事務及相關事項的組織指導、協調聯絡工作。各街道鎮鄉要建立相應機構抓落實。同時,建立區級部門對口幫扶責任制和黨員干部結對幫扶責任制;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介,通過村組干部會、群眾院壩會等形式宣傳易地扶貧搬遷的相關政策,特別是各街道鎮鄉要做好對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提標、地票收益等政策的宣傳解釋和引導,搞好前后政策的銜接,營造良好建設氛圍。
????(二)創新工作機制。建立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分工協作、分塊實施的“統分結合”工作機制。區扶貧搬遷辦和區“4個1”居住辦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配合,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區扶貧搬遷辦牽頭負責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編制,實施方案審定,年度考核管理辦法制定,會同區級相關部門制定和下達搬遷任務計劃(指導性),并負責項目建設協調及監管等;區“4個1”居住辦在總體牽頭統籌全區“4個1”農民相對集中居住體系建設的基礎上,側重負責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規劃選址、初設方案審定、施工協調及組織工程綜合性驗收等。區發改委負責易地搬遷、生態搬遷項目計劃申報、下達,牽頭實施進城和進農民新村安置的對象搬遷,統籌推進搬遷安置集中示范點建設;區扶貧辦負責財政扶貧項目計劃申報、下達,牽頭實施安置方式中進特色大院等其它安置的對象搬遷;區城鄉建委負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計劃申報、下達,牽頭實施進集鎮安置的對象搬遷;區國土房管局負責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爭取,落實搬遷戶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復墾,優先安排地票交易等;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必要的項目管理和工作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安排落實市級以上投入、區級配套資金等;區農委、規劃、交通、民政、水務、林業、環保、人力社保、公安、教育、衛生、市政、電力、通訊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積極幫助安置區配套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促進產業發展,妥善解決搬遷群眾戶口遷移、教育、社保、困難救助、勞動就業等問題。
????(三)強化資金整合。按照“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的原則,整合財政扶貧及其它涉農資金,加大對搬遷安置點基礎配套建設投入,確保易地扶貧搬遷工程資金需求。一是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力度。每年爭取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資金要高于全市貧困區縣平均水平。區財政按市下達搬遷計劃指標以每人2000元標準進行配套。東西扶貧協作、市級扶貧集團定點幫扶和“圈翼”幫扶等扶貧資金的60%用于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二是加大社會資金投入力度。鼓勵和引導社會民間資金參與易地扶貧搬遷建設。區紅十字會、區慈善會等公益慈善機構要開展“愛心助遷”募捐活動,區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要對特別困難的搬遷對象給予特殊幫助。三是加大農戶安置資金自籌力度。按照“自力更生為主,國家扶持為輔”的原則,引導搬遷農戶將自有積蓄、地票收益等資金用于搬遷安置。支持對納入復墾計劃但尚未實施復墾的宅基地實行“備案融資”;支持通過扶貧資金給予適當擔保費補助和扶貧小額到戶貸款貼息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對貧困搬遷戶擔保和“三權”抵押貸款。四是著力打造示范亮點。結合“4個1”居住體系、統籌城鄉集中示范點、現代農業示范園等各類專項工程實施,在全區選擇基礎設施較好、規劃建設規模較大、群眾積極性較高的重點地區,打造2—3個集中安置示范點,為全面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建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四)規范項目管理。一是規范建設模式。在充分尊重農戶意愿的基礎上,采取“統規自建”和“統規代建”相結合推進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建設。積極鼓勵引導政府投融資公司參與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建設,通過“統一限價、集中采購、就近供貨”等辦法降低建設成本,保證建設質量,讓搬遷農戶最大限度受益。各街道鎮鄉要切實規范易地扶貧搬遷建設模式,嚴控農戶建房成本,嚴禁借扶貧搬遷之名搞農村小產權房開發。二是規范計劃管理,區級各主管部門要在市上下達投資計劃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計劃分解下達到項目實施單位。計劃轉下達后,不允許各項目街道鎮鄉擅自調整建設項目,因客觀原因確需調整的,應嚴格按照程序報批。三是規范建設管理。各街道鎮鄉負責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組織實施,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加強規劃、用地、施工等管理,加大項目質量安全監管力度,杜絕不按批復內容和規模標準建設、不按規定使用建設資金和履行建設手續以及不能保證工程建設質量等問題發生。四是規范資金管理。認真執行國家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市級相關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履行資金報賬制,確保資金使用合理化,嚴禁滯留、擠占、挪用項目資金。五是規范檔案管理。按照各專項資金項目管理以及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建立項目工程檔案并逐戶設立搬遷檔案。
????(五)嚴格督查考核。區扶貧搬遷辦要研究制定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年度考核辦法,報經區政府同意后印發實施。區扶貧搬遷辦要會同區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各街道鎮鄉工程實施進度、項目建設管理、資金撥付使用等進行重點抽查、聯合檢查。檢查結果將通報全區并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區委、區政府將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納入對各街道鎮鄉的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安排下一年度計劃的重要依據。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